根据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公安局 关于做好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(沪教委学〔2021〕21号)》要求,为符合申领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办理《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》(以下简称“《通知单》”),用于申办理《居住证》积分,具体申领流程如下:
①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与上海单位(已办理2021年信息登记号)签订三方协议,并完成鉴证;
② 填写《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》,学校推荐意见栏由学院就业负责人签字,用人单位资料栏由单位填写并签章;
③ 将《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》提交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前台,并携带好已签订的三方协议用于核对单位信息;
④ 研究生凭论文答辩通过证明或毕业证复印件现场申领,本科生可于7月1日前提前将登记表交到中心前台(请提前在系统中预约),待毕业离校前由中心统一发放至学院。
注意事项:
(1)《通知单》是用于办理《居住证》积分的材料,若已申请上海市户籍,可暂不申领,等待进沪批复结果。
(2)领取《通知单》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,请有需要的毕业生尽量在离校前领取。